不能忘的,虽然林森森抄写得手腕疼、手指疼,但还是有效果的,至少她的毛笔字练端正了。
话本子也有了。
不过因为是手抄版,虽然整本看着挺厚,但其实内容并不长,十万字左右。林森森每日闲暇之余,看个三四本不在话下。只是这故事多千篇一律,多是贵公子与落魄小姐或千金花前月下,或是贵千金与王孙贵族或落魄书生海誓山盟。若非没有电脑,林森森倒想自力更生,自己写自己看了。
在又看完一本话本后,林森森问:“宜双啊,这话本多少银子一本啊?”
“大约五六文钱吧。”
林森森脑筋转了转,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等于两千块钱,那么五六文钱就等于十块钱左右。若是有百余人买,就是一千,若是有千余人买就是一万,那不是赚疯了。
又问:“这些话本看的人多么?”
宜双想想道:“奴婢不知道,不过奴婢几个都挺爱看的。只是奴婢几个买不同的话本,看完了还能交换了看看旁人的。”
假设每户有一个丫鬟买来互相传阅,天子脚下的官员便有百名以上,加上商贾之家,卖出一千本似乎很轻松啊。
每天写三千多字,一个月便有十万字了,一年便能写十二本。姑且算十本吧,那便能赚十万块,也是不少了。
林森森幻想着美好的未来,沉浸其中,不可自拔。
林森森扔掉了每日看话本的习惯,一边抄写黎飔布置的作业,一边开始构思。
想来自己穿来的这篇是有问题的,虽然问题还未完全发现,但她可以重新整理一下,将故事改头换面。倒不必多复杂,宫斗、宅斗什么的少一些,人设没毛病,先写个十万再看。
怎么说她也是位小姐,虽然是个陪嫁丫鬟生的又不得宠,但身份摆在这儿,不能暴露了自己。因此,她准备了一支竹签笔。竹签笔用起来顺手多了,手速都快了很多。
她每日刻苦,看得宜双格外心疼。
得知了表象的林犇犇亦觉得格外心疼。是以,在七夕这日,他打算带着林森森出去散散心。
听闻七夕已至,林森森才发觉自己近日格外勤奋刻苦。趁着今日能够出门,正好去卖话本的书馆了解了解。
“三皇子不过是叫你抄几本书,怎的这般刻苦?”
“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啊!”林森森一脸肃容的装逼。她依旧是小厮的打扮,跟在林犇犇的身侧,走在拥挤的人群里。
七夕是小姑娘与小公子们的节日,林森森虽然身体上才十六岁,但她心里头已经不止这个岁数,是以走在红豆街上更多的是看别人谈情说爱。
不过即便谈情说爱,大家也都很含蓄,彼此看一眼就已红了脸,更别说是接吻或是野战了。
但这场景总归是新鲜的,林森森一路过来一直都是笑嘻嘻的,眉飞色舞。
“贫嘴。”林犇犇见她跑得欢快,叮嘱道:“这里人多,不要乱跑。”
“我知道了。”
虽是应下,但效果甚微。
林犇犇无奈。
红豆街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今天这个日子,各式各样的花灯齐聚,俯瞰犹如灯海,很是美轮美奂。
街心有一处设了一个系红线的游戏。红线看似如网,并无规律可循,线分两头,中间有屏风遮挡。若是谁有兴趣,可牵着其中一头红线,跟着线走。走到那头,或是并无一人,或是侯着你的如意郎。
林森森手痒,上前扯起一根红线,跟着红线往前走。
林犇犇发觉的时候她已经走了一半,他连忙前去阻止。若对方是个玉树临风、才貌双全的男子还好,倘若是个歪瓜裂枣,岂不是委屈了林森森,“不要胡闹了,森森。”
“我就试试,不碍事的。况且我现在是个男的,不是女的,不碍事。”林森森强词夺理,继续扯着红线前行。
她能感觉到另一端也有人,心中愈发兴奋。
林犇犇皱着眉。
未久,她跟着红线走到了屏风处。屏风后头站着一个人,烛光映出影子。对方的个头不高,身量也偏瘦,只不知人品如何。
林森森没有娇羞之意,越过了屏风。
眼前,是一名女子。女子看上去已有十六七岁,见她出现,眼睛眨了眨,微微一笑,“公子有礼了。”
林森森见是女孩儿,没有压着声,道:“有礼有礼。”
女子诧异了一番,随即笑起来。她是个女子,正好省了她再拒绝,“姑娘也是来试试的吗?”
林森森点头。
“是我扰了姑娘。”
“不不,是我打扰了姑娘,抱歉。”
林犇犇大踏步到屏风后,见人是姑娘打扮顿时松了口气,抬头却是一惊,忙作揖,道:“微臣参见二公主。”
“林太医不必行礼,本宫只是出来走走,不便宣扬。”
“是。”
黎嫣的笑更柔和了些,眼底仿佛有星辰闪烁,问:“这位是?”